營造一方讓民營企業熱衷投資興業的沃土,資源要素保障是筑牢其基礎支撐的重要一環。
保障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用地,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方式,細化實化“放管服”改革……寧夏積極優政策、強供給、促提升,以自然資源要素的有力保障,不斷加固“穩”的基礎,加速集聚“進”的動能,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固本強基”。
重點產業重大項目用地應保盡保
如果將重大項目比作經濟發展的“壓艙石”和“硬支撐”,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便是加快重大項目建設進度的“助推器”。
2022年,寧夏緊盯“六新六特六優”產業和20個重大項目,先后制定出臺27條“穩保促”政策措施,建立“五個一”用地服務保障機制,加強重點公路項目、新能源產業等用地保障,累計批準新增建設項目用地8.14萬畝,同比增長165%,批準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創5年來新高。
有著175家企業的吳忠太陽山開發區,原有12650畝建設用地早在2021年底便已“告罄”。按照寧夏今年關于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用地的新政策中的預支建設用地規模方式,吳忠太陽山開發區又“騰出”5200余畝建設用地指標。趕上政策調整“首班車”的寧夏鵬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到近120畝建設用地,迅速投入到擴大再生產過程中。
寧夏《關于進一步強化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用地保障的通知》以15條政策措施全額保障用地計劃指標,做到重點項目用地即來即辦、快審快批,推動土地資源要素向優質企業、重大項目傾斜。
寧夏惟遠新能源有限公司入駐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后,從項目規劃選址到建設用地預審、報批、供應,甚至不動產頒證及規劃核實等一系列流程,都由寧東基地管委會自然資源局全程跟蹤和服務。自然資源部門的“菜單式”服務,讓企業吃下“定心丸”,心無旁騖地制造生產。
今年,寧夏將持續聚焦自治區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加強統籌謀劃,健全臺賬管理、專班包抓、主動服務等工作機制,完善先行用地、承諾制、容缺受理等資源要素保障舉措,多途徑保障項目用地需求。規范重大項目用地清單,以國土空間規劃和真實有效的項目落地作為配置土地資源依據,按照“基礎指標+盤活指標”的方式下達土地計劃。
“我們會在依法依規前提下,進一步簡化手續、優化流程、提升效率,最大限度給項目建設提速、為企業經營減負。”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說。
節約集約提升資源保障效能
去年,寧夏通過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控、企業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促增值”模式,處置低效土地8.72萬畝,閑置土地處置完成國家下達任務的247%,全力保障自治區產業發展需求。
一系列鼓勵性政策措施和出讓機制的實施,將從前的“項目等地”轉變為“地等項目”。如今,寧夏在存量土地更新利用、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方面不斷探索,致力為越來越多優質項目落地、優秀企業入場提供廣闊空間。
“以前辦理土地手續要跑政務、規劃、水電等一系列流程。現在得益于‘標準地’改革,流程省時省力不說,‘拿地即開工’模式更是大大提高了開工建設效率。”智惠云(寧夏)大數據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聰一語道出項目“跑”起來的重點所在。
“拿地即開工”的核心,在于“拿地”過程中提前完成相關手續,最大限度壓縮事項辦理時限。“標準地”出讓的快和準,將“企業辦”變為“政府辦”,“企業出錢”改為“政府買單”,由此切實降低企業前期投入。在為企業減負、激發市場活力的同時,增強了土地要素保障吸引力,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標準地”出讓也是實施“畝產論英雄”的重要舉措,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畝均產值。
隨著《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用地彈性供應實施辦法(試行)》的出臺,全區各地開始采取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元化方式供應土地,向“土地存量”要“發展增量”。寧夏中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計劃新上馬化工項目時,結合自身發展選擇了20年年期的彈性模式。不但讓中衛工業園區內100畝閑置用地再度“復活”,企業自身也節省出150萬元前期土地成本。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處負責人李浩源表示,工業用地彈性出讓的創新和靈活,不僅體現在降低用地成本、解決土地出讓金支付壓力大等問題,還能依據產業類型、生命周期、投資狀況等要素,滿足產業發展差別化需求,充分賦予企業用地方式自主選擇權。
行政審批流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也在同時提速。去年至今,寧夏圍繞“交地即交證”開展確權登記試點探索,將不動產登記機構地籍調查等工作向前延伸至土地供應環節,實現土地交付和不動產登記同時進行。
借助這種新模式,企業辦證時間大大縮短,且所有資料全部通過“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在部門間直接獲取。“從招拍掛摘地到土地交付,原本40多天才能辦結的事項,現在被壓縮到20天左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人岳永軍說。
建設用地供需是破解要素保障難題的重要因素之一,關乎經濟社會發展。寧夏將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做法,推動“一證通辦”“證照免提交”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以行政審批的“加速度”提升營商環境的“舒適度”。大力推進產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和工業用地彈性供應,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計劃全年20%以上工業用地采取“標準地”模式供應,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澎湃動能。